同志们,刚才,印生同志就户口整顿与摸底工作进行了部署;宝春同志就我区人口普查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对此,我完全赞同。现在距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点还有3个多月时间,可以说,人口普查已进入了准备阶段最紧张、最繁忙的关键时期。借此机会,就我区人口普查整体工作,重申五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
1、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人文和民生普查。普查的根本目的是民用、民享。这次人口普查要查清上次人口普查以来,怀柔区的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规划怀柔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方面支撑。通过普查,研究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规律,制定怀柔的计生、户籍、医疗、养老、教育、卫生等相关政策,科学规划怀柔的城市发展,合理布局各项社会资源,让社会资源普惠怀柔百姓。
2、要对人口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次人口普查与上次人口普查相比,普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区有10万人左右的外来人口,再加上本市外区县来怀柔人员,流动人口总数达11万人之多,流动人口与户籍常住人口比例接近1:2,客观上增加了普查的艰巨性。再加上人户分离,各种利益纠葛,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后的入户难现象等,都增加了普查的复杂性。人口普查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在这次户口整顿与摸底过程中,得到集中体现。各镇乡、街道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落实责任,确保质量
人口普查已列入2010年区政府重点折子工程,纳入到对镇乡、街道和各协办部门的考核内容。区统计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作为牵头主办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区人口与计生、公安、流管、民政等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我区人口普查工作。
第一,要领导重视,加强协作,部门联动。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支持。区直各部门,特别是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镇乡、街道和开发区的普查工作,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二,要细化责任,实化举措。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社区、村居委会的行政一把手为本次各级人口普查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主要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普查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第三,要坚持依法普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颁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先后开始实施;各级领导和普查机构要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普查;对于在普查过程中违反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对干扰人口普查工作,损害普查人员人身安全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要注重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生命,各镇乡、街道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要在普查的各个阶段,严格质量控制。每个阶段的普查工作都要逐级进行自查、互查和质量验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要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基层普查队伍
目前,“两员”选聘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作为“两员”选聘工作的主体——各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选聘质量,确保将熟悉社区情况,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纳入到基层普查队伍中来,努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的基层普查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社区和村居委会优秀普查员的稳定工作,对“两员”的误工损失要给予适当补偿,减轻“两员”负担,不得留下不安定因素。
四、做好保密工作
人口普查涉及千家万户,能否做好为普查对象保守秘密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普查对象配合普查程度的高低,某种意义上说还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作为普查对象的个人资料属于绝密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均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普查资料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模范遵守普查纪律,不得泄露普查对象资料。
五、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做好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普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仅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还可以使普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普查宣传要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学校,要把社会各阶层的人广泛地动员起来。在宣传形式上,要让广大普查对象能够接受,要让社会能够了解,要把电视、广播、报刊、宣传画、宣传横幅、户外大型广告、村广播站、宣传车、秧歌队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充分地利用起来。要通过“宣传月” 、“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掀起人口普查宣传的高潮。区委宣传部要协调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播放人口普查宣传电视短剧、公益广告和广播剧,跟踪报道人口普查工作及进展情况。市政管委、交通局、工商分局要在广告审批手续上给予大力支持。
总之,本次动员会后,户口整顿与摸底阶段工作就将全面展开,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近40万人的大力配合下,我区人口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